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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迫不及待凑到碗前,圆盘大脸埋进了小碗中,狼吞虎咽叼起肉撕咬。
沈知晗寻来簸箕打扫院落,猫儿吃了饱腹,一路跟着沈知晗,懒懒舔着爪上粉红肉垫,泥土间翻了个身子,灰扑扑地来用下巴拱他白衫,不禁觉得好笑,便抱到膝上安抚。
这小动物不怕生又黏人,指间毛茸茸的触感极好,连与周清弦分离的难捱都少了许多,理了理后背乱蓬蓬的橘色毛发,问道:“你既这么喜爱黏着我,那给你起个名字,以后一起陪着我罢。这么贪吃,可以叫肉肉吗?”
猫儿喵呜一声,也不知听懂没有。
浑身软绵绵毛茸茸的动物是治愈人心的高手,衣服沾上脏兮兮的泥灰,也舍不得将小猫赶走,有一搭没一搭地撸着毛毛,猫咪打了个滚,露出了白花花的肚皮。
“你可真是自来熟,别的小猫都护着肚子警惕得很,你却四仰八叉地躺着,是因为信任我吗?”
猫儿没回答,伸了个拦腰,小肉垫向空中扒拉。
小动物是不会像人一样,说分离就分离的——他会陪伴一个人很久很久,在落寞孤单的时候留在你身边,即使不能说一句话,讨要吃食的时候,请求玩耍的时候,冬日钻进温暖的屋房里时,也让你觉得是被需要的。
沈知晗觉得自己一直是个想要被证明需要的人,他太孤单了,又有些从小被人嘲笑的惶恐,好像只有能帮到别人时,被在意时,才会觉得自己不至于一点用处没有。
从前是周清弦,再来是祁越,他对每一个人都用尽心力的好——他不需要回报,或者说需要的回报只是对方的一句赞赏或是一道目光,都会欣喜很久,再心满意足不过。
不是不知道自己性格上的缺陷,可这么多年过去了,再也改不回来了。
沈知晗握着柔软的肉垫,握手似的晃了晃,心里的不畅被玩闹的猫儿治愈,紧绷的肩膀松懈,长密眼帘落了下来,轻声唤了两句名字,鼻尖贴上腹前白软的绒毛。
猫儿换了个舒服的姿势,用肚子里的呼噜呼噜回应。